o 申請人必須目前正在阿爾伯塔省居住、工作,並持有授權其在加拿大工作的有效臨時居民身份(如:臨時外籍工人);
o 申請人必須持有從事合格職業的有效工作許可,並基於以下條件之一:
持有積極的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或
根據IRCC的規定,獲得對於國際技工協議、公司內部員工調動或國際加拿大經驗覆蓋下的申請人的LMIA豁免;或
o 滿足特定職業、學歷及工作經驗要求的,畢業於阿省公立高等教育機構的,畢業生工簽持有人;
o 根據IRCC的開放式工簽公共政策,為之前或當前畢業於阿省公立高等教育機構的畢業生工簽持有人頒發的開放式工簽持有人。
o 提交申請人所持有的加拿大服務部/加拿大就業和社會發展部(ESDC)出具的所有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
包括所有提交的LMIA確認函和附件的副本;
o 如沒有LMIA,需提供文件以顯示工作許可作用的豁免(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等),如申請人為畢業生工作許可持有人,
工作許可即為豁免證據;
11. 如果成績單中沒有包含課程註冊日期(入學日期),必須提交教育機構的正式文件以證明申請人的入學日期;
確認文件因機構而異,聯系您的教育機構以確定可用文檔滿足此要求。
o 如配偶或同居伴侶的收入將納入年收入以達到最低年收入標準,並且其從事的是阿省強制性技工行業,
則需提供配偶或同居伴侶的AIT認可技工證書。
o 提交申請人當前職業合格全職工作經驗的推薦信(阿省境內過去18月中12個月的工作經驗或加拿大境內除阿省之外地區以及/或
加拿大境外過去30個月中24個月的工作經驗);
收入報表必須列出支付期、每小時工資率、支付期間的工作小時數,扣除額和任何應稅福利,收入報表必須符合阿省就業標準
法規的要求;
5. 申請獲得批準後,申請人將成為阿省被提名人,之後會收到電子郵件寄送的提名文件夾,確保閱讀文件夾中的所有文件,
文件中的信息將告知申請人及其親屬如何向IRCC申請永居簽證;
o 申請人必須有能夠在阿省從事當前職業的真實阿省雇主全職工作offer,並正在阿省為該雇主從事該職業的工作;
雇主必須根據加拿大省、地區或議會立法機構的法案進行註冊,並在阿省作為既定生產能力的工廠或企業進行經營;
o 申請人的工作offer必須由申請人及雇主共同簽署,工作offer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持續、帶薪工作;
全職工作,即每周至少30小時;
12個月或以上工作;
從事當前職業的工作,以及;
從事符合工作許可要求的合格AINP職業;
不認可以下申請人,即使工作offer符合條件:
兼職人員;
獨立承包人、企業主或臨時機構工作人員,包括公司登記系統(CORES)上被列為阿省雇主的董事、股東或代理人;
在阿省無商業或工業辦公地點的申請人,如在家辦公人員;
不在阿省實地辦公的人員,如虛擬辦公或遠程辦公的人員。
o 申請人的“當前職業”與提交申請之時所從事的職業一致;
o 申請之時申請人所從事的工作必須與工作經驗相匹配;
o 符合以下合格工作經驗要求:
截止到申請之時,過去18個月中至少具備12個月當前職業全職阿省工作經驗;或
截止到申請之時,過去30個月中至少具備24個月當前職業全職工作經驗,加拿大境內、境外均認可;
這種工作經驗可以是阿省境內、加拿大阿省之外的其他地區以及/或境外工作經驗的總和;
如果申請人為畢業生工作許可持有人,需滿足:
過去18個月中至少具備6個月當前職業全職阿省境內工作經驗;
工作必須是全職的,每周至少30小時;
如工作經驗是在阿省或加拿大獲得的,必須得到IRCC的授權並持有有效的臨時居留身份;
不認可在加拿大學習期間從事的實習工作或作為學習課程一部分的實習工作;
作為阿省高等教育課程學習部分的帶薪實習也可被視為有效工作經驗,只要滿足以下條件:
帶薪實習為全職工作,每周至少30小時;
實習工作經驗與當前職業直接相關;
實習工作全部是在阿省完成的;
所有申請人,包括畢業生工簽持有人,在提交申請之時以及AINP評估申請之時,都必須滿足以下許可、註冊和認證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在阿省工作所需的執照、註冊或證書;
如果申請人是在阿省從事強制認證的技工工作,必須持有有效的阿省學徒和行業技工(AIT)認可的技工證書;
如果申請人是兒童保育工作者,必須持有有效的2級幼兒教育工作者(之前的兒童發展工作者)或3級幼兒教育工作者
(之前的兒童發展監督員)的有效證書。
o NOC 0、A或B類職業英語或法語考試成績需滿足CLB/NCLC 5的語言水平,C和D類職業滿足CLB/NCLC 4的語言水平;
o 如申請人的職業為[3413](護士助理、護理員和患者服務專員),則需提供CLB/NCLC 7的英語或法語成績;
o 認可的考試包括CELPIP-General、IELTS-G以及法語TEF,提交申請之時語言成績必須在2年有效期之內;
o 2021年1月1日起,申請之時,申請人(不包括畢業生工作許可持有人)必須完成符合阿省標準的最低高中學歷,
境外申請人需通過ECA學歷認證;
o 阿省畢業生工簽持有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畢業於阿省公立高等教育機構;
如申請人是在2019年4月1日前被錄取並註冊了阿省證書課程,則證書必須由阿省高等教育認可的阿省公立高等教育機構頒發,
並且必須是以下阿省高等教育認證證書之一:
結業證或畢業證或學士學位證書(至少一年);
文憑課程(至少兩年);
本科學士學位;
研究生學位;
研究生水平證書;
研究生文憑。
如申請人是在2019年4月1日之後被錄取或註冊了阿省證書課程,則則證書必須由阿省高等教育認可的阿省公立高等教育機構
頒發,並且必須是以下阿省高等教育認證證書之一:
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至少一年);
文憑課程(至少兩年);
本科學士學位;
研究生學位;
研究生水平證書;
研究生文憑。
o 申請人當前正在阿省從事合格職業;並且
o 申請人當前做從事的職業與之前的工作經驗相匹配;
o 大部分NOC 0、A、B、C或D類職業都是合格,所有申請人的職業都不可以在阿省機遇類別不合格職業清單之上,
持畢業生工作許可的申請人職業還不可以在阿省高薪及低薪職業清單之上;
o 畢業生工作許可持有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提交申請之時在阿省工作, 所從事的職業必須與在阿省學習的專業相關,2019年4月1日之後被錄取並完成一年
研究生證書課程的申請人,職業必須也要與之前在加拿大之外學習的本科或研究生專業相關(一年研究生證書課程要與
之前的本科或研究生課程一致);
職業不可以在阿省機遇類移民不合格職業清單之上,2020年11月1日之前寄出或提交申請的畢業生工簽持有人,
職業類別還不可以在加拿大政府的“拒絕處理職業清單”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