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需符合以下條件:
該企業必須為新省的常設機構,移民局接受來自常設機構公共部門和非營利組織的雇主申請,非營利組織必須根據社團法註冊,並標明財務能力和穩定性,足以長期支持該職位;
雇主的企業必須在新省積極經營至少兩年,並被省職業衛生和安全及勞工局視為狀態良好企業,不違反《移民、難民和保護法》(IRPA)或《移民、難民和保護條例》(IRPR);
雇主在雇傭外籍工人時必須支付聯邦雇主合規費,除非有豁免情況;
雇主必須有良好的工作場所和經營行為歷史,並且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
大部分希望在新省招聘和雇傭外籍工人的雇主必須具備符合勞工立法的外籍工人雇主登記證書;
雇主不能從工資或薪水中扣除經營成本,例如將外籍工人帶到加拿大的費用; 就業機構或類似的安置公司不能作為雇主,除非他們與申請人自己建立了長期全職的雇傭關系;
以上偏離或違反雇主以為的行為將導致移民局拒絕接受受雇於這些雇主的工人的省提名申請;
雇主提供的必須是全職長期工作offer,工作類別最好是NOC 0、A或B類,該工作的薪酬需符合新省工作標準及薪資水平,確實無法招聘到加拿大公民或永居居民來填補該崗位空缺,該職位不違反任何現有的談判協議、勞動合同/標準並且不涉及任何勞動糾紛;
雇主必須提供該職位的招聘證據,招聘證據必須是提供給申請人offer之前的,包括:當前積極的LMIA、或者LMIA豁免證明、三份廣告及相關信息。
1. 申請人收集和準備所有申請材料;
2. 雇主必須準備 NSNP200雇主表和支持文件;
3. 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遞交NSNP申請:
o 通過新省在線服務創建賬號、保存申請、提交PDF格式的支持文件;
o 將紙質申請郵寄到:Nova Scotia Office of Immigration,PO Box 1535,Halifax NS B3J 2Y3,CANADA ;
4. 新省移民局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評估,申請通過後,申請人將獲得新省提名,新省移民局向申請人發送提名函並直接向IRCC發送提名證明(有效期6個月);
5. 申請人必須在收到NSNP提名函六個月內,向IRCC提交完整的永居簽證申請,獲批後即可登陸加拿大;
6. 在抵達加拿大30天內,必須與新省移民局聯系,提交永居確認書副本、當前在新省的地址及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等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