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的雇主有責任填寫PEIW-02:PEI員工聘用表,並確認滿足以下要求:
該公司在愛德華王子島的現有所有權/管理下已積極持續運營至少兩年,並且存在勞動力缺口;
提供材料證明預期職業的招聘工作在加拿大境內未成功,並且該職位對公司的運營至關重要;
工作是全職的,非季節性的,有一份永久或至少2年職位的合同;
基於申請人的教育、培訓和/或經驗,預期職業的就業與申請人的工作能力一致;
就業條款和條件符合所有適用的省級和聯邦就業工作場所標準以及可比的行業工資率;
申請人的就業不違反現有的談判單位協議或就業糾紛;
工作在愛德華王子島當地;
需要省級許可或認證的工作已經過核實,以確保申請人具備在PEI從事該職業所需的資格;
提供已簽署的雇傭合同,其中包括全職工作的條款和條件;
如適用,向申請人及其家庭提供定居支持,以幫助他們在PEI安家;
如適用,提供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
註:如果外籍工人需要工作許可,或者當前的工作許可可能會在獲得PR之前過期,則雇主必須願意在聯邦雇主網站上註冊並支付320加幣的雇主合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