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工簽是開放工簽,對工作和雇主無限制。可以在工簽有效期內為任意雇主從事任何工作,可以自雇,可以不工作(合法停留),也可以離開加拿大下次再用工簽入境。
如申請人的配偶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一種,本人則可以申請配偶工簽:
1. 申請人的配偶就讀於公立高等院校或者符合條件的私立院校,就讀的課程需符合申請畢業工簽的要求
2. 申請人的配偶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且已擔保申請人遞交了配偶團聚移民申請
3. 申請人的配偶持有為期超過6個月的工簽,且工作類型為NOC 0、 A、或 B
4. 申請人的配偶已經獲得了省提名證書或者魁省的CSQ, 並且持有橋梁工簽或者省提名支持下的閉合工簽,對工作類型沒有要求
5. 申請人的配偶為外國代表
6. 申請人的配偶為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國軍人
常見的情況為前4種,我們將他們主要分為3類在本站進行詳解:學簽配偶,工簽配偶和永久居民境內團聚申請人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