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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護理移民項目

2019年2月23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IRCC)宣佈將實施新的護理試點移民項目,試點項目為期5年,將取代之前的住家保姆移民項目(Live-in Caregiver Program)。根據新項目的實行計劃,申請人將在來加拿大之前接受移民資格評估,在取得工作簽證並在加拿大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後,可以直接遞交聯邦永居申請。


主申請人持特定職業的工作簽證登陸加拿大工作,期間允許更換雇主,配偶及子女可隨行一起來到加拿大,配偶可持開放工簽工作,子女可享受公立免費教育。

新的護理試點移民項目包括:兒童看護(Home Child Care Provider Pilot)和家庭支持工(Home Support Work Pilot)兩種。


該項目每年的申請配額為2750。2019年6月18日,該項目開始正式接受申請。


目前兒童看護類試點已經達到2021年2750名的配額,因此關停不再接受新的申請,2022年1月1日將重新開放該類別。


已在加拿大境內的Caregiver申請人,目前也可以通過最近宣佈的關鍵工人臨居轉永居途徑申請PR。

項目優勢:

無年齡限制,學歷要求較低;
在加拿大3年內工作滿2年,工作不必須連續;
可更換雇主,不限制於某個雇主;
配偶及子女可持開放工簽及學簽隨行,快速登陸享受加拿大的福利待遇。

申請條件

主申請人具備大專以上學歷,通過加拿大對等學歷認證;

至少達到CLB 5的語言成績;

具備幼教/護理相關專業,或至少具備半年相關培訓經歷,或至少具備一年相關工作經驗;

獲得加拿大雇主提供的真實全職offer(不需要LMIA):

o 兒童護理:申請人在自己家中或雇主家中照顧18歲以下的孩子,不必須住在雇主家中,作為養父母的經驗不被認可;

o 家庭支持工:申請人在自己家中或雇主家中照顧需要護理的人員,不必須住在雇主家中,作為管家的經驗不被認可;

工簽獲批後,登陸加拿大,在3年內累計至少2年的全職工作經驗(每周至少30小時),職業為NOC 4411兒童看護及NOC 4412 家庭支持工;

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申請流程

1. 評估,簽約;

2. 落實雇主offer;

3. 同時遞交工簽和PR申請;

4. 收到聯邦檔案號,工簽獲批(工簽有效期3年);

5. 登陸加拿大進行護理工作,滿2年後向移民局遞交加拿大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6. 移民局繼續審批申請人的PR申請(預計6個月左右);

7. 背景調查,通知補料(如需)或體檢;

8. 通知貼簽,獲得移民簽證。(整體周期大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