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楓葉卡的持有者,即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不同的是在居住時間上有一定的限制。通常情況下,獲得楓葉卡的申請人,如果不按照持有楓葉卡規定的時間居住,或移民局認為申請人沒有滿足居住條件時,會取消其永居身份。按照加拿大現行的政策,成為永久居民後想要保住楓葉卡,需要滿足五年內累積住滿兩年(730天)的要求。
如果人在境內時楓葉卡過期了,不代表永久居民身份失效了。永久居民身份只有在以下幾種情況才會失效:
1. 申請人主動放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需要遞交申請);
2. 移民法庭法官判定剝奪永久居民身份(因違反移民法、嚴重犯罪等情況);
3. 遣返令上訴失敗;
4. 因不滿足居住時間而被發遣返令,且遣返令生效了(沒有上訴);
5. 成為加拿大公民;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會引發移民局調查申請人是否滿足居住要求:
1. 主動遞交楓葉卡更新、更換的時候;
2. 辦理旅行證件(Travel Document)的時候;
3. 每次入境加拿大的時候;
在以上幾個情況下,如果申請人不滿足居住要求,則有可能被發遣返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