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過去三年內申請人畢業於指定的高等教育機構(至少一年、兩個學期的全日制課程);
2. 語言水平:至少達到CLB/NCLC 7(或等同水平);
3. 當前曼省工作:申請人需持有當前合格曼省雇主的全職工作offer,合同期至少為一年,職位在曼省緊缺職業列表之上,並且與申請人所完成的培訓相關,申請過程中,申請人必須在曼省全職工作;
o MPNP可能會強制要求課程或職業限制;
o 曼省學位課程畢業生只需要獲得緊缺職業0、A或B類工作offer即可視為滿足條件。
4. 安家資金:
o 申請人必須證明具備六個月的獨立財政來源,以滿足最低收入要求;或
o 申請人已在曼省獲得長期的全職工作。
5. 適應能力:
o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必須居住在曼省;
o 申請人可通過提交未來職業發展計劃表明打算在提名後繼續居住在曼省。
註:失業或想變換工作必須通知MP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