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 info@buuk.ca
(866) 996-0888(北美)
  • 快速通道Express Entry第231次邀请分数511,邀请3,250人
移民資訊

永久居民的居住義務Residency Obligation

來源: | 作者:Buuk | 發布時間: 2022-03-02 | 937 次瀏覽 | 分享到:

最小居住義務Minimum residency obligations

如果你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超過5 年,則在過去5 年內必須在加拿大境內實際居住時間超過730 天。

如果你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不超過5 年,則必須證明在你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後的5 年內至少有可能在加拿大境內實際居住超過730 天。

可被視為居住在加拿大境內但實際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三種情況

情況一:在加拿大境外與加拿大公民共同居住在加拿大境外與加拿大公民共同居住,可被視為在加拿大境內居住。該加拿大公民可以是你的配偶、普通法伴侶或父母(此情況下你的年齡需小於19 周歲)。

情況二:在加拿大境外工作

如果你符合以下條件,你可以將在加拿大境外受雇工作時間算作在加拿大境內居住:受雇於一家加拿大企業,或與加拿大企業簽署合作協議,或你為加拿大聯邦、省或某領地公共事業工作,並且你的合同或聘用內容中有一項必須說明你全職工作於:

  • 一個在加拿大境外的職位;

  • 一個位於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企業子公司;

  • 一個加拿大企業或加拿大境外公共事業的客戶;

對加拿大企業的定義為:一個移居加拿大聯邦或某省法律建立的公司,此公司必須在加拿大境內持續運營,同時產生收入並達到預期收益,且該公司的大多數董事或股東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情況三:在加拿大境外與加拿大永久居民共同居住

如下情況可將在加拿大境外與永久居民共同居住的時間視作在加拿大境內居住:

  • 與你同住的必須是你的配偶、普通法伴侶或家長(此種情況下你必須未年滿19 周歲);

  • 與你同住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須受聘於一個加拿大企業或加拿大聯邦、省或領地的公共事業。

何時檢查居住義務

在申請楓葉卡及永久居民旅行證件時會檢查居住義務。

此外,每次入境時都有可能被檢查居住義務,但執行並不嚴格。尤其是持有楓葉卡入境,通常不會再被要求提供居住義務證明。

檢查居住義務,只能從申請人遞交楓葉卡申請或入境當天向前追溯5 年,而不能是更長時間。例如:楓葉卡申請人離開加拿大10 年後僥幸入境。其後在加拿大居住滿730 天後遞交楓葉卡申請,簽證官不得以申請人2 年前有境外10 年生活為理由拒發楓葉卡。

永久居民的入境權利

加拿大永久居民與加拿大公民一樣,有絕對的入境權利。只要永久居民出現在加拿大邊境口岸,加拿大邊境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入境,或遣返。

邊境官員也無權直接取消永久居民身份。如果在入境時官員認為永久居民未滿足居住義務,可以在允許永久居民入境同時簽發遞解令,永久居民可以針對遞解令進行上訴。